
113學年度畢業生/一般生期末離舍注意事項
壹、離舍時間與離舍程序:
一、離舍時間:
(一)畢業班:
- 大學部離舍時間:5/24(六)10:00-6/7(六)18:00
- 研究所離舍時間:5/24(六)10:00-6/21(六)12:00。如無法於期限內離舍,請依暑假住宿規定辦理,至多可申請至7/31。
(二)非畢業班:6/13(五)10:00-6/21(六)12:00
二、離舍程序:
(一)離舍檢查:
- 辦理前請先自行檢查床組/共用設備,如有損壞請事先報修,若檢查時發現異常恐影響離舍程序。離舍當天淨空床位並完成清潔後,至學務處住宿組網頁,「表單下載」區下載列印住宿區域之「離舍單」(請務必詳閱附件各區離舍須知AB區、C區),持「離舍單」於以下時間辦理離舍。
離舍日期 | 辦理離舍時間 | 備註 |
5/24-6/6 6/8-6/20 |
周一至周五 10:00-12:00 13:30-15:30 18:00-21:00 |
至蕙質樓一樓值櫃室 洽工作人員前往檢查 |
周六至周日 10:00-12:00 13:00-17:00 18:00-21:00 |
||
6/7(畢業典禮) | 09:00-18:00 |
樓層交誼廳洽工作人員 駐點樓層將於樓層群組公告 |
6/21(最後離舍日) | 08:30-12:00 |
- 若經檢查後有以下狀況,無法立即改善:
- 有屬學校財產/設備之缺失或毀損。
- 未將寢室回復原狀及完成淨空。
- 床位或公共空間髒亂、具污漬未清潔。
後續則依相關規定辦理,恐影響保證金退款或照價賠償。任何遺留物品將視同廢棄物處理且保證金不予退回。
- 不開放親友進入宿舍協助搬遷。
- 電力儲值退費:持學生證至一樓儲值機選擇退費。
- 請利用每天晚上垃圾車到校時段,進行資源回收及垃圾清運。恕不提供大型垃圾清運,例如:床墊、棉被…,並請做好垃圾分類。
(二)行李寄送/寄放:
行李寄送:請詳閱113學年度期末離舍【行李寄送物流服務】注意事項
行李寄放:請詳閱113學年度期末離舍【行李寄放】說明
(三)搬運行李車輛入校:
- 非畢業典禮(6/7前、後)搬遷行李,汽機車進入校園無須特別提出申請,依總務處駐警隊車輛管制及收費規定辦理。
- 畢業典禮當日(6/7)學校將進行車輛管制,有搬運行李需求之畢業住宿生,可事先申請於12:00-13:00或16:30-18:00入校,請務必將行李收整完畢後,車輛再駛入校園,至多以停留30分鐘為限。有需求者請至住宿組網頁下載「車輛入校申請單」,並於6/3(二)17:00前向住宿組申請,經審核核章後當日持申請單入校,18:00後恢復收費模式。
貳、大學部畢業生申請延長住宿:(僅提供修習非畢業班”實體”課程學生申請)
一、請於5/28(三)至6/3(二)線上申請並列印紙本申請書,併選課資料及實體課程證明於6/4(三)中午12:00前繳交至住宿組,逾期不予受理。
二、審核通過者須於本學期期末考結束次日6/21(六)中午12:00前辦理離舍,延長住宿期間須遵守宿舍相關規定。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