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114學年度新生逾期申請2候補與錄取公告
114學年度新生住宿逾期2候補與錄取公告
(如有異動以最新公告為主)
一、【申請資格】
1.須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中所律定之學生。
2.符合住宿資格人員:以教務處學籍資料為主,設籍於基隆市、桃園市(含)以南、宜蘭縣、花東地區、離島或新北市萬里、金山、石碇、瑞芳、平溪、
雙溪、貢寮、坪林、烏來、三峽、 鶯歌、深坑、林口、三芝、石門區之非在職班(含進修部)、非延畢之研究所及大學部新生。
3.114年8月13日《新生逾期2》申請之符合上述條件新生
二、【候補時程】自114年8月18日(一)起採滾動式修正
三、【候補方式】採114年8月13日系統送出申請之順序
四、【候補須知】
1.床位候補作業一律以學生住宿組網頁公告為主,已候補錄取者,將以E-Mail或簡訊通知,如因個人信箱、手機設定/阻擋關係,或住宿申請系統填寫錯誤,而未收到訊息者,請自行負責。
2.通知候補錄取者,如須放棄床位,請3天內告知住宿組,並填寫「放棄床位切結書」繳交/郵寄chienyulee@ntunhs.edu.tw至住宿組李老師,若未完成放棄程序,則會產生住宿費、宿網服務費及保證金等相關費用。
3.如具減免身分,請依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住宿優惠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4.住宿組將於審核通過後進行費用轉檔,完成繳費後即可持繳費證明及學生證至住宿組辦理報到入住。
請進入本校數位學習歷程e-Portfolio查詢(寢位請查閱系統"核配寢位"之欄位)
5.候補床位一律由住宿組統一安排,不得要求同住或指定床位。
6.如已被通知候補錄取,請詳閱114學年度【新生】入住作業公告,並依公告內容辦理入住。
7.新生住宿Q&A
承辦人:曾景筠小姐
連絡電話:02-2822 7101#2483
【候補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