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學士後護理系三年級辦理離舍注意事項
壹、注意事項:
- 依學生宿舍住宿規則,學士後護理系三年級,可於期中考結束當日(11/8)上午09:00起辦理離舍,至遲須於第14週結束當日(12/13)中午12:00前完成離舍;核准延住者,至遲須於期末考結束當日(1/10)中午12:00前完成離舍程序。
- 已辦理離舍者,住宿組將刪除宿舍相關門禁系統,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宿舍或留宿。
- 於本公告期限內完成離舍程序,視為住宿期滿,符合住宿規定者,保證金得全額退費。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舍,將依宿舍管理辦法中保證金支用規定辦理。
- 離舍期間:11/8(六)上午09:00-12/13(六)中午12:00
- 辦理離舍時間:每日09:00-12:00;13:30-21:00
貳、離舍程序:
- 離舍檢查:
- 請至學務處學生住宿組網頁,表單下載區,下載蕙質蘭心樓離舍單;離舍前將寢室物品清空並完成清潔後,攜帶「離舍單」於辦理離舍時間,至蕙質樓一樓值櫃室洽宿舍工作人員前往檢查。
- 不開放親友進入宿舍協助搬遷。
- 電力儲值退費:持學生證至一樓儲值機選擇退費。
- 車輛入校:停車依規定收費,悠遊卡請預先儲值。
參、申請延長住宿:(僅提供修習非畢業班課程學生申請)
- 請於11/11(二)至11/17(一)線上申請並列印紙本申請暨切結書(申請系統將於11/17(一)23:59關閉),併相關選課證明(檢附E-Portfoilo修課明細,畫面須含學生姓名或學號,或實習證明)於11/18(二)中午12:00前將紙本申請書及相關證明繳交至住宿組,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者須於本學期期末考結束當日1/10(六)中午12:00前完成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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