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問題 Q&A
宿舍申請
Q : 大一新生是否一定要住校?新生申請是否一定有床位住?
A : 本校並未律訂大一新生必須全部住校。有住宿需求之新生,可依公告期限完成申請作業與資料繳交,經審核通過後,將保障該學年度床位。
Q : 我家住台北市不符合住宿資格,是否仍有機會申請住宿?
A : 如符合住宿資格學生皆已完成候補後仍有空餘床位,將視情況開放專案申請,請隨時注意該學期之候補申請公告(詳閱學生住宿組最新公告)。
Q : 博士班、在職班及延畢生可以申請住宿嗎?
A :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項之規定,限制申請人員不得申請住宿。
Q : 上學期已住宿,下學期還要再申請或參加抽籤嗎?
A : 上學期已核配床位者,下學期無須再抽籤,僅需依下學期住宿申請公告期限完成資料繳交即可。
Q : 舊生何時要申請下學年住宿?
A : 約於每年4月公告下學年舊生住宿申請之相關內容,5月進行抽籤與公告排定序號。
Q : 我是舊生,有低收/中低收身分,可以申請住爾雅樓嗎?
A : 具低收/中低收資格的同學,經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請減免審核通過者,可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規定保障蕙質、蘭心樓床位。若欲申請爾雅樓者,抽籤後依排定序號核配床位,須繳納全額無法減免住宿費。
Q: 暑假是否可以住在學校,要如何申請呢?
A : 約於每年5月中旬進行暑假住宿申請作業,申請資格、方式與區域等,請依該年度之公告內容辦理。
Q : 轉(復)學生是否也可申請宿舍?
A :轉(復)學生申請公告時程與規定如下:
學期 |
時間 |
候補方式 |
上學期 |
7-8月 |
將列入舊生排定序號後,依申請時間序候補。 |
下學期 |
1-2月 |
將依該學期之空床狀況,依申請時間序候補。 |
請務必先完成轉(復)學程序,再依該學期公告之期限提出申請。若入學當年即因辦理休學等因素,無入住學生宿舍者,復學後即為復學生身分,無法如新生保障床位。
床位安排/更換
Q : 想跟認識的朋友住在一起,是否入住後直接更換即可?
A : 每年於抽籤後會辦理「同住意願調查」,申請同住者須為同住宿區域且序號在預估床位數內或候補已錄取,同住意願僅為核配床位之參考,實際床位以公告核配床位表為準。
Q : 想要換房間要如何申請?
A : 每學年於上學期第5-6週會視情況辦理「更換床位申請作業」,限申請同住宿區域內同房型之床位,並限1對1互換或換至公告之空床位。1學年以辦理1次更換床位作業為原則。
Q : 這學年住的房間與床位很習慣了,下學年如有抽到宿舍,是否可安排同一個床位呢?
A : 每學年的床位皆由學校重新核配,未開放指定床位。
入住/離舍/放棄床位
Q : 我欲放棄床位,請問要如何辦理,是否可以退費呢?
A : 未入住者,請繳交放棄床位切結書;已入住者,請自行準備離舍單,並於值櫃時間請工作人員協助查驗寢位。收/退費規定則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該學期申請床位公告與候補公告辦理。
Q : 我已經決定要辦理休/轉/退學,是否等學校核准後,才辦理離舍呢?
A : 申請休/轉/退學的同學,務必於送出申請時準備離舍事宜,休/轉/退學程序單送至學生住宿組時,將檢核是否已完成離舍,如已完成,程序單才可送至下一關完成休/轉/退學程序。退費標準金額則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辦理。
Q : 有申請下學期/下年度住宿,寒/暑假期間是否需搬離,物品可寄放嗎?
A : 上學期住宿費已含寒假,寒假除春節閉舍期間,其餘時段皆可住宿,物品也無須搬離。未申請下學期住宿者,請依該年度寒假離舍公告辦理。除申請暑假住宿繳完費用且已核配原寢者外,所有住宿生皆須於下學期最後離舍搬遷日前完成離舍程序,床位需清空,無寄放服務。
宿舍門禁及電力系統設定
Q : 重新申辦學生證後無法刷卡進入宿舍?
A : 當更換學生證後因卡片條碼資料有異動,需至住宿組辦公室更新資料後方可使用。
Q : 我的學生證掉了,電力系統內的儲值金額會不見嗎?
A : 電力系統的儲值金額是跟隨學號,所以更換學生證後原儲值金額不會不見,但學生證內悠遊卡餘額則需與悠遊卡公司聯繫相關退費事宜。
Q : 寢室電力及門禁系統密碼忘記怎麼辦?
A : 系統預設密碼為學生證後5碼,若個人更改後忘記密碼,請至住宿組辦公重置密碼。
Q : 我要離舍了,如何辦理學生證內電力儲值退費呢?
A : 電力儲值系統退費作業一般於學期末離舍公告時段,可同時辦理電力儲值餘額退費至悠遊卡帳戶內;特殊情況請於上班時間至住宿組辦公室辦理。
Q : 我下學年度還有住宿,仍需於這學年期末離舍時辦理電力儲值退費嗎?
A : 因電力儲值餘額是跟隨學號,不因該學年結束而影響,如下學年仍住宿者,則可延用,無須於這學年辦理退費。
Q : 我畢業了/我搬出宿舍了,但離舍時忘了辦理電力儲值系統退費,之後仍可以辦理退費嗎?
A : 可以的,但需持當初儲值之學生證於上班時間至住宿組辦公室辦理。
住宿保證金退費作業
Q : 什麼情況下不予退還住宿保證金?
A : 住宿期未滿即辦理離舍(含休/轉/退)、逾期未離舍、公告退宿者、未於搬離宿舍前完成離舍程序、離舍後查未將寢室恢復原狀並完成淨空清潔、未於住宿組通知期限內完成損害賠償繳費等均可能導致遭扣款或不予退還;詳細說明可參照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四項。
Q : 住宿保證金大約何時可退還?
A : 當期住宿期滿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離舍程序且完全符合要求者,方予簽報全額無息退回保證金;住宿組會公告辦理退費時程及相關作業時間。
Q : 我申請住宿時的退費帳戶註銷了或是想改其他帳戶可以辦理退費嗎?
A : 可以的,請持本人新帳戶存摺影本到住宿組辦公室辦理帳戶資料修改即可。
修繕申請─報修方式
Q: 校內報修系統分類有哪些?
A:1營繕組修繕通報系統:寢室與公共區域修繕通報。
2合創智慧校園電力系統:寢室電力、儲值與計費、電子門鎖修繕通報。
3上洋洗衣機線上報修:洗衣機與烘衣機線上修繕通報。
4中華電信無線網路通報:24小時客戶服務專線0800-080-128
Q:東西壞了要如何填寫報修系統?
A : 填報方式詳見下方範例
Q: 宿舍修繕如何通報及進行?
A : 依「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規則」規定:住宿學生應愛惜使用宿舍公物,並負報修義務。寢室設備故障或損壞時,由住宿學生自行網路報修;報修後逾一週仍未修復,或發現公共區域設備故障、損壞時,通報宿舍自治幹部(樓長)。
1.入住當日:入住時發現寢室有設備損壞,請先拍照並回報樓長。
2.入住期間:如設備故障屬於正常耗損並非因個人不當使用致使損壞者(如燈管、簡易木作維修等),請至本校營繕組修繕通報系統上網填報。
3.辦理離舍:須完成離舍檢查,檢查通過後方才完成離舍手續。
4.總務處營繕組依據修繕類別派工,依派修時程進行修繕(不另行通知);如報修寢室,將由宿舍教師或工讀生陪同修繕人員前往。如公共區域或重大工程將另行公告周知或請樓長協助轉知。
Q: 宿舍設備損壞需要賠償嗎?
A : 依「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規則」規定,住宿學生對所分配或共享使用之宿舍財產(物品),均負有保管及離舍時回復原狀之責任,宿舍內禁止破壞或回復原狀困難之行為(如切割刀痕造成貼皮受損、上釘造成表面坑洞、殘膠造成 表面污損、懸掛過重物品造成鉸鍊變形、未使用門擋造成鎖舌受損等),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污損或故障,應照價賠償。
住宿設施
Q: 學生宿舍熱水供應時間?與相關注意事項
A : 宿舍啟動鍋爐製作熱水供應時間為16:00至24:00。盥洗時間以不超過20分鐘為宜,切勿使用熱水手洗衣物,使用完畢請關緊水龍頭;此外為防止冬天不及供應熱水而導致忽冷忽熱,盥洗時間請分流使用避開熱水使用尖峰使段(22:00至24:00)。
Q: 因實習因素,是否能延長熱水供應時間?
A : 本校蕙質樓A棟、蘭心樓B棟具電熱水器樓層如下
男生樓層:蕙質樓A1F、A3F
女生樓層:蕙質樓A5F、蘭心樓B1F、B3F
以上樓層,皆有一間浴室具電熱水器,可供實習同學使用。
因電熱水器製熱水量有限,若非實習需求,請一律於熱水供應時間用水。
Q:已申請到宿舍,要準備什麼尺寸的床墊呢?
A : A棟蕙質樓床板(內框)尺寸為183cmX86cm
B棟蘭心樓床板(內框)尺寸為183cmX86cm
C棟爾雅樓床板(內框)尺寸為196cmX96cm
學生會於每年暑假期間亦有床墊代訂服務,相關問題可洽學生會或課指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