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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學生宿舍自治幹部徵選公告

一、本作業依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宿舍自治幹部設置要點辦理

二、徵選人數:蕙質樓、蘭心樓、爾雅樓各層樓長(以1名樓長管理1-2層樓為原則,並依實際狀況調整)
 

蕙質樓 1-3樓 男生2名
4-8樓 女生3-5名
蘭心樓 1-8樓 女生6-7名
爾雅樓 3-4樓 男生2名
5-13樓 女生7-8名

三、申請條件與類別:
  (一)申請資格

  1. 須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住宿資格,且113學年度為本校四技一、二、三年級、二技一年級之學生,並已住宿1學期(含)以上。
  2. 具主動服務學習態度,熱心管理宿舍事務,富責任感、榮譽心並能以身作則。
  3. 品行優良,無重大之違反校規或宿舍規定者,並不得曾有違反性別平等之情事,及免除宿舍幹部之紀錄。
  4. 當選後,114學年度需全學年住宿於學生宿舍,服務至學年結束,若為畢業生須延至期末搬遷日後卸職。

  (二)類別

  1. 組隊報名:可由2名同學組隊報名,統一送件與面試,共同經營管理同棟部份樓層。
  2. 個人報名:獨立報名與面試,如有需要,將由舍長協調搭配同住及共同管理之樓長。

四、徵選流程:

項目 說明 辦理時程
申請書 以個人書寫「學生宿舍自治幹部徵選申請書」,於辦理期限內繳交至學生住宿組,如為團體報名者,請統一收整後一併繳交。逾期不予受理。 4/01(二)09:00

4/14(一)22:00
筆試 採現場測驗方式,內容為宿舍相關規定與宿舍安全議題。時間約為30分鐘,依測驗人數開放1-2場次。 預計第10週辦理
面試 採實體面試方式,團體報名為一起面試,時間約為10-18分鐘,依錄取面試人數開放1-2場次。 預計第11-12週辦理

五、福利與義務

   (一)福利

  1. 樓長室:錄取者將入住預劃之樓長室,與核配之搭檔幹部入住樓長室(2人住四人房),可擇與其他住宿生0至2名同住;無核配搭檔之幹部時,須與1至3名住宿生同住。同住之住宿生其抽籤申請區域,需與管理區域同區,且抽籤序號須於預估床位內。
  2. 保障床位:114學年度抽籤序號在預估床位內,任滿幹部職務(一年)者,得保障115學年度床位(限住AB棟);當年度床位抽籤序號在預估床位外,則保障當年度床位。
  3. 優先錄取宿舍相關工讀工作,並依校內工讀金相關規定領取工讀費
  4. 表現優良者每學期依學生操行獎懲準則予以敘獎。
  5. 完成幹部義務者,得向住宿組申請服務證明書。

    (二)義務

  1. 於任職期間,須完成幹部職責之所有內容,並接受住宿組之輔導管理。
  2. 儘量夜間留宿於宿舍內,未能留宿期間,需請職務代理人協處。
  3. 若為應屆畢業生須延至期末搬遷日完成任務與交接後,方得卸職與辦理離舍。
  4. 每學期需服滿30小時服務時數(一學年60小時)。
  5. 完成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課程。
  6. 簽訂並遵守學生宿舍自治幹部職務保密切結書內容。

六、職務內容:

  1. 建立及管理主責樓層之溝通群組-更新群組成員名單、轉達宿舍公告及宣導相關訊息、回答樓員提問及適時管理不當言論及爭論。
  2. 處理樓員宿舍生活需求、爭議或緊急狀況支援。有通報事項時,需協助查驗、紀錄與回報。
  3. 舉辦期初樓層迎新,需要時可加開臨時樓層會議,擬定樓層公約,並約束管理之。
  4. 參與宿舍自治幹部相關會議及重要活動,並依舍長/副舍長指示,完成任務。
  5. 樓層內公區定期巡檢,並於表單記錄環境缺失及損耗報修。
  6. 一學期兩次(含)以上的寢室拜訪,包含樓員關懷、住宿意見反饋、寢室衛生宣導、重要申請作業及期末離舍/閉舍提醒。
  7. 配合114學年度新宿舍運動工程執行相關工作與會議參與。
  8. 執行住宿組交辦之宿舍相關事務。

七、注意事項:

  1. 考評制度:於任職期間,每學期考核一次。如有卸除職務之相關情事,將取消各項幹部福利事項,在學期間不得參與幹部徵選。
  2. 無論組隊或個人報名,實際服務區域將由住宿組及該學年舍長協調核配。
  3. 公告錄取後,需參與1132期末幹部會議,並協助113學年度6/21離舍搬遷與暑假入住作業如6/21無法參加,需先告知舍長,並調整改參加6/7畢業離舍作業。樓長實習訓練,預計將於8月底辦理,需配合提早返校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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