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生宿舍同住意願申請
一、申請時間:115年6月1日(一)00:00至6月7日(日)23:59止
二、申請身份:已具115學年度學生宿舍抽籤序號,且序號為預估床位內或遞補已錄取且回報有床位需求者。
三、申請方式:(請務必確認床號及成員後再行申請,儘量勿重複填寫)
- 請於申請期限內填寫同住意願表單,由代表者申請即可。
- 列印紙本申請書(請以直式列印),確認申請內容,並請所有同住申請者親自簽名。
- 已簽名之申請書,於6/8(一)中午12:00前繳交回學生住宿組辦公室。
四、注意事項:
- 同住者須為同住宿區域且序號在預估床位數內或遞補已錄取且回報有床位需求者,若非符合資格者,不允受理。
- 僅接受二人或四人同住申請,剩餘空床由學生住宿組安排。如後續有放棄床位狀況,導致同住僅剩三人或一人,原同住申請案將作廢辦理。
- 本申請作業逾期、未繳交紙本、未簽名、不符申請資格均不予受理。
- 依規定同住意願僅為核配床位參考,實際床位以公告核配床位表為準。
- 115學年度入學之新生床位一律由學校安排,不接受同住意願申請。
- 已申請爾雅樓大學部二人房同住且錄取者,無須再次申請;如未錄取二人房,符合本次申請資格者,可依規定申請。
- 因特殊原因遭管制之學生,送出申請時若管制因素尚未解除,本組保有最後審核權。
- 列印方式:呈現申請書頁面後,於畫面按右鍵→[列印]→[目的地]→[另存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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