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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轉(復)學生宿舍申請作業

【申請前請注意】

  1. 轉(復)學生身份非屬新生;請務必先完成轉(復)學程序,再提出住宿申請。

  2. 轉(復)學生申請住宿者,一律依完成申請審核通過時間序,列入申請之住宿區域遞補名單之最後,並依序遞補(最新各區排序可查看115學年度學生宿舍舊生住宿申請與抽籤作業公告之附件,預估床位數前之序號為已有床位者,後則為遞補者)

  3. 轉(復)學生大學部可申請AB區或C區;碩士生限申請C區二人房

【申請說明】
  1. 申請資格:

  • 須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中所律定之學生。
  • 符合住宿資格人員:以學籍資料為主,設籍於基隆市、桃園市(含)以南、宜蘭縣、花東地區、離島或新北市萬里、金山、石碇、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坪林、烏來、三峽、鶯歌、深坑、林口、三芝、石門區之非在職班(含進修部)、非延畢之研究所及大學部新生。
  1. 申請時間:115年8月4日(二)至8月10日(一)【紙本收件至8月11日(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於8月10日後方完成復學者,或候補錄取之轉學生,請來電辦理)

  2. 申請方式:

請進入本校數位學習歷程e-Portfolio 請直接點選 (選擇功能總覽/學務區資訊/住宿申請),進行系統申請:

(轉學生如還無法使用本校數位學習歷程,請自新生住宿申請頁面申請)

  • 確認Email及電話欄位,以免錯失重要遞補及住宿訊息。
  • 確認填入銀行帳號為學生本人且號碼正確之帳戶,尤其需確認分行欄位,並上傳存摺影本(請提供JPG圖片格式,檔案大小勿超過1MB。)。【帳號有誤,將影響保證金與相關費用之退款作業】。

確認所有欄位資料為正確後送出並存檔(系統送出即無法修正,請謹慎填寫,並確實儲存PDF檔),備妥下列資料:

1.住宿申請書-點選文件編號,列印申請書,並由住宿生本人親自簽名,滿18歲者毋須家長簽名。
請將申請書另存為PDF檔(例Chrome瀏覽器列印功能→[目的地]→[另存為PDF]、或Windows 10列印功能→[Microsoft Print to PDF]等)
2.115年蕙質蘭心樓工程知悉-務必詳閱切結書內容,並親自簽名,申請爾雅樓者也需簽署。(可於學生住宿組/表單下載頁面下載)
3.
其他身分補充資料-(如非以下身分則免)
(1)減免生:符合低收及中低收身分,並申請AB棟者

(2)放棄住宿優惠:如確認申請C棟或放棄申請住宿優惠之減免生

將以上資料親送住宿組辦公室(蕙質樓一樓)或掛號寄至:

112303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學生住宿組 李小姐 收。(請於信封標註為轉復學生申請)

  1. 完成紙本寄件後,請於5個工作日內自行登入系統(e-Portfolio)查看審件結果,確認申請是否合格。若為需補件、退回,請儘速與學生住宿組聯繫。

【補充說明】
  1. 轉(復)學生之申請,床位一律由校方安排,恕不接受同住或指定床位之要求

  2. 如遞補錄取,將統一以Email通知,被通知者須回復Email中之表單,回報是否仍有床位需求,將依回報內容進行費用轉檔/註銷床位,如未回報則視為無床位需求。另需7-10工作天進行住宿費用轉檔製單,請自行登入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並儘速完成費用繳納。

  3. 紙本申請文件收件期限以郵戳為憑;如有疑問,請撥本校總機02-28227101轉分機洽2481李小姐。

  4. 轉學生及114學年度為新生但休學者,入住訊息請詳閱115學年度新生入住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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